三、建立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承担负责本科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护士长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区在科主任领导下,护士长负责管理,病区工作人员协助管理。
2、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区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位置固定,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区工作。
5、保持病区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牌上岗。
7、患者必须着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9、病区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住院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如需离开病区,必须写请假条,经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同意后,方可离开病区。
10、患者被服、用具等按基数配给患者保管,收取一定的押金,出院结清手续后清点回收,如数退回押金。
三、抢救工作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不在时,有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特殊病人或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不得有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分工明确,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3、抢救器材和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记抢救药品的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5、医生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生命体征、建立静脉通路,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7、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即刻据实补开医嘱。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9、抢救结束后,做好登记和用品消毒工作。
四、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设有标记。临床护士应实施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分级护理标准按卫生部颁发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为指导制定。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启护理等级医嘱,护士执行。护士长及护士可根据病员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联系,提出合理建议。
(一)特级护理
指征: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