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安全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轻微不安全行为表现
1、入井作业时,衣帽不完好,袖口没扎,扣子不系,衣服破烂
不堪。
2、参加安全例会、班前会不按规定就坐,期间小声说话、玩手
机等不利于学习的行为。
3、入井乘坐猴车不排队。
4、入井携带的矿灯、自救器不系在腰间,挎在肩上或提在手中。
5、填写记录,字迹潦草不工整。
6、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不把垃圾丢入垃圾桶的。
7、作业时,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8、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接班。
9、编写材料出现语句不通顺。
10、班前会后,人员不宣誓。
(二)一般不安全行为表现
1、不携带自救器,穿化纤衣服入井。
2、不分场合随意辱骂、诽谤、侮辱他人。
3、不参加班前会、安全例会。
4、应知应会内容没有掌握。
5、乘坐猴车间距不够、左右摇摆、上下乱晃、足下乱蹬,下猴车不摘座。
6、井下作业人员不服从安全指挥,无视或顶撞安全员。
7、井下人员随意脱掉安全帽、安全靴、矿灯,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8、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不佩戴个体防护口罩。
9、查出问题未按时整改。
10、机电设备停止运行或维修不上锁管理。
11、在提升运输过程中,违反“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12、岗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如实填写各种记录。
13、井下巷道、墙壁、设备上乱写乱画。
14、未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未做好记录。
15、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员工,不穿反光服、不带头盔。
16、采煤过程中出现大渣不及时破碎上输送机。
17、输送机司机发现大渣视而不见或不停止设备运行处理大渣。
18、维修、采、掘进工作面空顶范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9、掘进、维修工作不按规定进行敲帮问顶、观察顶板离层等安全情况。
20、非移架工作人员随意操作移架手柄。
21、移架时工作人员不执行一人作业一人观山的。
22、移架时,移架区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或强行穿越。
23、维修地点电缆或设备不护盖活护盖不到位的。
24、采、掘、修地点备用材料不足进行施工的。
25、支柱不按规定挖柱窝、支柱打在浮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