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运送爆炸材料的。
15、爆破作业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的。
三、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
1、轻微不安全行为人员。
由现场检查人员进行矫正、说服教育。
2、一般不安全行为人员。
(1)在井口显眼位置公布名单。
(2)按照《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细则》进行处罚。
3、严重不安全行为人员。
(1)在井口显眼位置公布名单。
(2)按照《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细则》进
行处罚。
(3)在职工安全例会上亮相作检讨。
(4)帮教。参加思想矫正、警示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
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不安全行为的发现
1、跟班安全员、带班领导、上级检查人员,具有发现和纠正不
安全行为的职责。
2、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上报安全培训科备案登记。
五、不安全行为的举报
1、所有员工有制止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一经发现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及时汇报。
2、接到举报后,安全培训科必须核查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对由于不安全行为造成一定后果且隐瞒不报的单位,根据情节严重的,由安全培训科进行追查并通报处理。
4、对不安全行为的举报人,受理单位要为其严格保密。举报各类事件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或编造事实。
六、不安全行为的帮教
1、人员范围:严重不安全行为人员。
2、方式:停班培训。
3、内容:不安全行为分析、警示教育、思想教育、安全生产常识等。
4、时间:不低于2天。
5、方法:谈心交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
七、不安全行为的考核
1、对于一般不安全行为人员,按照《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三违”处罚细则》进行考核。
2、对于严重不安全行为人员,帮教结束后进行理论考核,80分以上为合格。
八、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再上岗
1、严重不安全行为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培训科出具培训合格证明,方可再上岗作业。
2、再上岗作业后一周内为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又出现严重三违行为,予以辞退。
九、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回访
1、不安全行为人员再上岗一周内,所在的科室、班组至少对其实施一次行为观察。
2、安全培训科对再上岗人员进行回访。
3、回访应制定回访表格。至少包括不安全行为人领导、同事(下属)不少于3人签署的再上岗人员的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