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暑临床表现: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8)紧急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正常工作时间及假日:
事件发生---通知部门或车间领导---办公室---安排车辆送医院救治---处理和善后工作
夜间:
事件发生---通知组长或值班干部---公司保安队长---安排车辆送医院救治---处理和善后工作
社区夏季防暑宣传活动方案篇7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组织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组织措施
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1.1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加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1.2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1.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2.技术措施
2.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2.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幕布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2.3在车间内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3.卫生保健措施
3.1入暑前组织医务人员对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压、贫血、肺气肿、肾脏病、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工作。
3.2对露天和高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暑期还可供约工人绿豆汤、茶水,但切忌暴饮,每次最好不超过300毫升。
3.3加强个人防护。一般宜选用浅蓝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颜色越浅阻率越大。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配戴好各种防护用具。露天作业应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阳光曝晒。
二、发生中暑的表现及其应急预案
1.中暑症状的表现
1.1先兆中暑。其症状为: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段时间后,出现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无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动作不能协调等症状,一般情况此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会超过37.5°。
1.2轻症中暑。其症状为:除有先兆中暑外,还可能出现头晕乏力、面色潮红、胸闷气短、皮肤灼热而干燥,还有可能出现呼吸循环系统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体温上升至38.5°以上。此时如不及时救护,就会发生热晕厥或热虚脱。
1.3重症中暑。一般是因为未及时适当处理出现的轻症中暑(病人),导致病情继续严重恶化,随着出现昏迷、痉挛或手脚抽搐。稍作观察会发现,此时中暑病人皮肤往往干燥无汗,体温升至40°以上,若不赶紧抢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2.发生中暑事故的应急预案
2.1发生中暑事故后,应立即将病人扶(抬)至通风良好且阴凉的地方,将病人的领扣松开,以利呼吸,同时给病人服下解署药十滴水,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
2.2对重症中暑者,除按上述条件施救外,还应对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并动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拦截出租车及时将病人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
社区夏季防暑宣传活动方案篇8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是针对施工中各种不同的紧急情况所制定的,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而且可以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行动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从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中的紧急情况是指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的各类建筑工伤事故。
二、成立施工紧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若总指挥外出,由项目执行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给予落实,当副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落实。实施救援工作的展开,具体人员安排详见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三、当在工程及建筑施工中发生高温的各种紧急症状情况时,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在第一时间分别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20”救护中心求助,并向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紧急情况发生后,还应不间断的向有关领导、部门反馈后续情况。
四、在施工中紧急情况发生后,项目部即视情况成立救援现场指挥部,由项目经理担任事故现场总指挥,并成立以下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