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健全超市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的组织结构的设计。
3、加大食品安全相关设施投入,大力推动零售商的第三方检测。
4、加强对超市联营和招商部分的食品和对供应商向门店直送食品的安全控制并加大管理执行力度。
5、加强对超市自制的或自采食品的HACCP控制,即注重生产过程的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作到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食品质量控制,切实提高经营能力,适应国际化竞争。
6、加强商品信息电子化管理,建立食品经营各环节的电子信息档案管理。
7、对有能力的超市公司可建立自己农副产品的基地,推出自有品牌,提高自身对农产品食品安全的直接控制能力。
8、建立一整套食品卫生安全明示制度,主动承担起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健康消费的社会责任。
9、核准供应商的准入制度,严格供应商的审核流程,把好索证验证关,消除对加工食品质量控制存在的隐患
10、加强员工的经常化、惯例化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二)对政府行政监管部门的建议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食品监管的行政部门在分工明确基础上,强化协调,成立松散型统一的机构消除存在的部门壁垒现象,杜绝食品安全管理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
2、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的法定检测网络体系,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与国际接轨,与异地协调,改变目前检测机构、水平不到位的尴尬现象,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关。
3、政府引导、扶持超市公司、大型批发市场进行产销一条龙经营,建设农产品基地,开发自有品牌农产品形式的零售终端型组织和批发分销型组织,正本清源。
4、发展电子政务,落实完善食品信息公开制度。
5、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成为真正沟通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一座桥梁。
6、完善食品经营法律法规,加大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
7、发挥新闻媒体人民的喉舌的作用,大力普及宣传食品安全的知识,更要作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跟踪,为规范经营企业树立好形象,对非法经营者进行惩治的利器
8、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地方公众转变角色,由维护消费者利益单一功能转变为服务于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双向功能。
9、依靠群众,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齐抓共管,打好一场食品安全的“保胃”战争。
小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进货台账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系统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将食品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