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调、落实和汇总,财务部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物质部负责所需物质的落实。
三、建立整改机制
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先治理后生产,不治理不生产”的原则,“现场整改,各种落实,验收销号”的步骤进行治理整改。
1、现场整改
对各级排查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按照“五定”(定时间、定标准、定资金、定人员、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工停产整改。
2、跟踪督办
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按照类型由安质部负责跟踪落实整改;重大隐患由安全总监挂牌落实督办。
3、对检查中和隐患排查中查出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排查在安全管理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及生产施工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治理。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经理负责制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确定有关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对特种作业违法违规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监管,防止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机械设备维护检查制度,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故障运行。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五、建立档案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由安质部负责。其主要内容有:检查时间、排查单位、排查人员、存在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
六、奖惩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组织得力、工作认真,及时查处重大隐患、消除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