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爆电气安装使用情况。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
2、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作业防火区是否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相机”等标志;可能产生静电导致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禁止穿化纤衣服”、“禁止穿带钉鞋”等警示标志。
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地上储罐是否设置2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地下储罐是否设置1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一、二级加油站是否设置5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三级加油站是否设置2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
4、结算支付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加油机上张贴、摆放收款码等现象,是否存在加油工作人员将收款码随身携带,用于现场支付的.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8日至10月10日)。
各镇(区、街道)对照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暂时停止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各镇(区、街道)结合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压实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镇(区、街道)要采取专题会议、走访宣传、主要负责人约谈等形式,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手机扫码支付新情况,逐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镇(区、街道)于10月22日前,将本镇(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复印件,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加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5
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提升我市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加油站生产经营安全。市安监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加油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加油站落实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加油站设备、设施的风险监控与事故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规范标准要求,切实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加油站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遏制安全管理滑坡和松懈现象,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条件。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二)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四)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五)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产权出让变更法人的,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
(七)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八)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及站内设施设备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十一)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
三、方法步骤
检查时间从3月底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3月24日至3月31日)
各加油站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安监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做好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并组织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确定整改时限等相关要求,并落实责任人员跟踪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