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集体竞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0元、400元、3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0元、300元、2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50元、100元、50元。
第六条教师指导学生个人参加竞赛获奖,每人次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元、50元、4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0元、40元、3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元、30元、20元,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元、20元、10元。
第七条学生参加游仙区田径运动会,对教练按以下标准计奖:取得团体总分1—8名计20元/分,9—15名计10元/分,16—25名计5元/分,25名以后不予奖励。
第八条教师承担教研课题立项并揭题(以文件为准)分别奖给参研教师各100元,主研教师200元;推广应用并获奖分别按国家级400元、省级300元、市级200元、区级100元,并按相关规定计算继教课时,在年终考核中“能”项目中加3—5分。
第九条教学质量检测奖励办法:校内第一名80元;片区前5名分别奖励160元、140元、120元、100元、80元;全区获一、二、三等奖,该学科任课教师人均奖励200元、180元、160元。一人上全年级某个学科的.,如果该学科获片区前三名,则校内名次奖分别按80元、70元、60元计。
第十条全勤奖: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各统计表彰一次,每人50元,全学期全勤另奖50元。
第十一条每学期评选10名“教学六认真标兵”,每人奖励50元。
第十二条学校部门工作获奖,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奖励分管领导及主要责任人。学校检查验收合格,奖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主要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各种获奖由学校行政会认定。
高中教师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精选3
为不断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乐于从教、终生从教,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丰富校内各项活动,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通过加强市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调整绩效工资额度,建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逐步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
市、区县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的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实施时间
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四、经费来源
在现有绩效工资实施基础上,按照各区县学生数量、教师数量及生师比等因素,确定绩效奖励激励机制所需资金总量。由市人力社保局调整各区县教师绩效工资总额;为支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14年经费由市级财政给予支持。
五、实施内容
绩效奖励激励机制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和办学特色学校以及教师在小学课后班管理和中学社团活动辅导、中小学生个性化学习辅导、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交流与支教等工作中的奖励。
各区县教委会同区县财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学校的规模、承担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和取得的成效等,制定年度经费分配原则及各学校额度,报市教委后,按照相关政策和经费管理要求及时将经费拨付相关学校。各学校要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和下达的经费额度,按照本校教师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质量的情况,坚持示范引领和激励导向,体现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分配方案,报区县教委同意后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是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积极性,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各区县、学校要结合本区县、学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可根据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切实发挥激励作用。
(二)此次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承担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重,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付出努力的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市教委与有关部门制定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办法,各区县要指导学校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绩效工资管理的要求,按年度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了解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切实加强对教师绩效工资的管理。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肃纪律,认真把握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高中教师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精选4
(一)教学奖。每个教职工都应为教育教学作无私奉献,成绩显著者除精祌奖外,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艺体方面在全县以上〔含县)比赛中,获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发给辅导教师40元、30元、20元奖金。学生个人获第一、二、三名的按每人30元、20元、10元计算。累计发给辅导教师奖金。
(三)担任本校、城关镇、县教研室指定专题研究的`公开课教学,教一课时酬金分别为10元、20元、30元。
(四)在县以上(含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学经验文章,省、市、县教学论文一、二、三等奖:省90,80,70;市:60,50,40;县:30,20,10。学校发给同稿费等额的奖金;在《潜川报》《巢湖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报到学校的新闻稿件,学校奖励一倍稿酬;辅导学生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习作,奖励辅导教师10元;学生在镇以上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学校分别给予辅导教师30元、20元、10元奖励,在校知识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辅导教师15元、10元、5元奖励。
(五)县级学生质量统一检测(包括毕业班统考)中,成绩优异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1—3名为一等奖500元,4—6名为二等奖400元,7—10名为三等奖300元。
(六)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评优活动中,在省、市、,县获得一等奖的,奖金分别300元、200元、100元;在省、市、县获得二等奖的,奖金分别为200元、150元、80元;在省、市、县获得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150元、100元、50元;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在县、市、省获奖的分别为10元、20元、40元奖励。
高中教师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精选5
一、所有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早退、离岗。迟到或早退两次按旷工一节,离岗按旷工处理。
二、有事(病)必须先请假,并写好请假条,一天内(含一天)经校长批准方可离校;一天以上(包括法定假),需请示联校校长。
三、除特殊情况外,教师不得电话请假,搭信请假。
四、请事(病)假,必须自己先调好课,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方可离校。
五、请事假一天,按15元每天从期末出勤奖中扣除奖金,病假一天,按10元每天从期末出勤奖中扣除奖金,事病假超过10天(不含10天)以上,不享受期末出勤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