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精心塑造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1)上班期间不准留长指甲,带班教师和保育员不准戴戒指、耳环,不准披头发,带班教师不准穿高跟鞋。
(2)不准训斥指责家长或同家长吵架。
(3)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失态,行为举止要文明。
(4)不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动。
(5)遵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规范。
(6)有家长或社会反映有悖师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业务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领导分别对前勤教师、保育员、后勤教师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细则由主管领导制定并实施。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全面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做为评选园优依据之一。
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三)教师考勤制度(5分)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违纪现象,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四)各项活动考核制度
各项活动考核制度(20分)
为了调动和激发教师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组织活动的能力,由主管领导将每学期活动次数累计,根据教师组织参加活动的态度、积极性、活动效果综合评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学成绩考核(30分)
教师激励机制管理制度精选3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建立奖励措施如下:
凡是获得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科研成果获奖、赛课等,或专业教育教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级教育部门、政府表彰的,学校按照下列奖励政策予以一次性奖励,并公开表彰表扬。各项评奖费用自理,获奖(荣誉)或论文发表以证书(或发表专业学术杂志)为准,向学校提供原件予以说明方可享受相应奖励。多人次取得的成果,荣誉以此奖金作为奖金总额,由参与者共同享受,不单独享受。
正式教育组织、机构论文、评选获奖或在教育类杂志、报纸正式发表奖励发放对照表: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奖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奖200元100元80元30元
优秀奖根据情况酌情奖励。
正式行文通报表彰、表扬或具备荣誉证书的个人奖励办法:(单项工作集体奖和全面工作集体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分管负责人奖励时应比获得相应荣誉的个人奖励高一个奖次。)
奖级
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政府部门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扬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奖励外的各项其它需要奖励的荣誉、成果等,学校根据实际酌情考虑,原则上没有证书、奖状等说明的一律不予以奖励。对含金量高的荣誉、获奖可增加奖励幅度。对科研成果获奖和参加各类赛课获奖的将加大相应的奖励力度。对推荐参加区点赛课或演讲等活动未获奖的同志予以适当的工作奖励(30元以内),以资鼓励。
对以上奖励办法如有疑问,可向学校行政办咨询,学校校长主持负责解释。
教师激励机制管理制度精选4
坚持对人机制、激励机制、实绩优先的原则,突出优劳多得,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不断提升学校品牌,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单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