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中小学教师奖励激励方案最新篇7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中心学校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2、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大块发放:20%--30%发放领导和班主任津贴,80%--70%发放教师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师考核方法(100±10分)
【师德师风】(15分)
主要采取家长座谈、学生评教、教师互评、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1、忠诚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记15分。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遭到家长投诉,一次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被中心校、市教育局通报批评的一票否决,记0分。
3、因赌博抹牌被抓(以派出所记录为准),一次扣5分。因情节严重,被派出所拘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4、擅自兜售教辅资料,进行有偿家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5、有存在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严重妨碍和谐社会安定团结的行为,且影响恶劣的一票否决,记0分。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一票否决,记0分。
7、不承担学校分派的任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校长戒勉谈话三次不改的一票否决,记0分。
8、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记0分。
【教师工作量】(30分)
以教师周人均工作量为标准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人数
1、凡完成学校标准工作量的,记30分。
2、教师工作量得分=每周课时÷教师周人均工作量×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