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预防溺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市滨海旅游的安全形象,责任重大,各部门对此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有领导负责,有专人跟踪、有措施落实,有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预防溺水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综合巡查,加强督查。
在每年预防溺水的重点时间段内,由市安监局牵头、市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人员组成综合巡查组,每月定期对各预防溺水重点区域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巡查情况报告上报领导小组。
(四)严格职责,责任追究。
各部门要统一服从指挥,各负其责做好防溺水的综合管理工作。
确保工作成效。
对于推诿扯皮,责任不清或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预防溺水效果未落到实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市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