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说脏话、粗话者。
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参会人员迟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