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杆塔、构架上转移位置时,不得失去后背防坠保险绳的保护。
(3)为了减少人体对地的绝对落差,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当使用3 m以上长绳时,应加装缓冲器。
(4)安全带应全数作定期试验。
外表检查每月1次。
静负荷试验按2 205N拉力拉5 min,每半年1次。
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检查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淘汰。
(5)安全带使用2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1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 205N拉力拉5 min,无破断可以继续使用。
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6)安全带使用期限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达到使用期限5年的安全带,尽管外表无损伤,也应报废。
高处坠落未遂事件学习总结和防范措施2
建筑业的“五大伤害”约占建筑业事故总和85%,高处坠落事故为“五大伤害”之一,高处坠落事故属建筑行业多发性事故,而且致人死亡和致残率较高,引起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因此,把高处坠落事故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治理,专项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杜绝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杜绝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事件的发生,最根本的是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导思想和理念,要求我们在生产经营和一切社会活动中,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预防为主”是为了确保安全,杜绝和减少事故/事件,而确立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高处坠落事故/事件,是指:从业人员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在距离基准面2M及以上高度坠落的事故/事件。
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事件的部位:“四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建筑物临边、作业脚手架、梯子、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塔架结构和电线杆等。
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事件的活动:高处作业,攀爬架杆,在“四口”附近、建筑物临边和石棉瓦等轻型屋面上行走。
一、高处坠落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缺陷为高处坠落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由于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在施工活动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作业人员翻爬脚手架进入或退出作业面;特种作业人员(如:架子工、塔吊司机)无证上岗;延迟每天工作时间使得工人过度疲劳,注意力不集中;身体条件差或情绪不稳定;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穿高跟、易滑鞋高处作业等。
都有可能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因而引发高处坠落事故/事件。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由于“四口”和建筑物临边未按要求进行防护(防护不到位);未按要求对脚手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未按脚手架架体搭设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架体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或存在探头板;未按要求设置随层和固定兜网,脚手架架体未按要求用密目网封闭,兜网和密目网的质量不合格;梯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稳固措施不当;石棉瓦等轻型屋面的强度和刚度较差,塔架结构和电线杆的强度、刚度或稳定性不足;气候条件差(如:大风、雨、雪、冰冻、高温、严寒)等。
都有可能导致物的不安全状态。
(三)、安全管理缺陷
由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其管理职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指导性差,未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向操作人员做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未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方案的安排和交底要求进行及时、认真检查,未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结果(必要时应为阶段性结果,如:脚手架和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针对性和有效性差。
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会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
二、高处坠落事故/事件的防范措施
(一)、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保证,做到层次分明、职责明确、力量充实、设施完善、领导重视。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制度保证,使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有章可循。
(三)、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人是安全管理的关键主体,做好安全教育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事件的基础保证。
认真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公司级教育)、车间级教育(项目部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教育,要使安全教育不流于形式有针对性,要注重安全教育人性化、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如:利用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图片展示、事故案例图片展示等),营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氛围,使受教育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得到切实提高,使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人员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使施工作业人员认识到:“遵章守纪是福,侥幸蛮干是祸”,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做到“四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不侥幸蛮干。
(四)、加强安全管理
1、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强化是安全管理的关键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