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不可前俯后仰,摇腿跷脚,不可将腿跨在扶手或茶几上。
D、在上司或客人面前不可双手抱在胸前,不可跷二郎腿,不可抖腿,也不要半躺半坐。
2、立姿
A、挺胸、收腹、抬头,目光平视,面带微笑。
B、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左手上右手下,保持服务的最佳状态。
C、女服务员站立时,双脚成“V”字型,双膝紧靠,脚后跟靠紧。男服务员站立双脚与肩同宽。
D、站立时不可叉腰,弯腿或手扶柱子、服务台、墙等。
E、站立时不可手叉在衣服口袋内,不能伸懒腰、弄头发等小动作。
F、站立时脚不能打拍子,不能三两聚在一起闲聊。
3、走姿
A、昂首、挺胸、两臂自然下垂摆动,腿要直。女服务员走一字步,男服务员行走双脚跟平行。
B、行走时不准摇头晃脑、吹口哨、吃零食,不得手叉口袋。
C、行走时不得奔跑,跳跃,不得在宾客中间穿行。
D、客过站定,主动让路并点头示意问好。
E、在走廊内行走,应靠右边,不得用手扶墙。
F、三人以上要分散行走,不能三五成群同行。行走时不得勾肩搭背、边说边笑或打闹。
五、奖惩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
5、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16、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17、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18、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19、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0、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21、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2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2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