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经食品感染的肠道传染病(如痢疾)、人畜共患病(口蹄疫)和寄生虫病(旋毛虫病)等;
3.与食物有关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4.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1、针对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涵盖范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
(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2.本监测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原因明确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个案或事件;
(3)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
(4)未经医院会诊、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事件;
(5)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三、监测对象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重点监测对象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应特别关注内科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报告流程
1.监测对象到医院就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本报告系统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2.医生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3.医院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
4.医院专管人员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诊是否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5.医院专管人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6.医院应当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协助西湖区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包括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认,该专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1、协调监测工作2、负责院内会诊3、组织医生培训4、全面落实方案
办公室设在防保科负责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日常工作
六、监测要求
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重要性,并将监测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工作流程等传达到每一位医护人员,动员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该项工作。要求参加监测的医务人员:
(1)深刻领会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工作内涵,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与监测工作相关的培训;
(2)具备完成监测工作所必须的丰富临床工作经验;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应及时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4)报告卡填写时字迹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
2.专人负责监测工作。我院指定负责医院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的搜集、组织院内会诊和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络等工作,并参加当地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其具体任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