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感染一通过医院感染管理控制系统一医院感染管理科
输血不良反应一医生工作站一输血申请模块一填写《输血不良
反应报告表》f输血科
医疗类安全不良事件一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f投诉管理科一医务部
其他不良事件一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一投诉
管理科f相关
职能部门
以上职能部门每季度将不良事件进行总结与分析,汇总至投诉管理科。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统一上报投诉管理科,已有医疗纠纷的同时上报医务部。
2.处理流程
(1)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2)涉及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安全事件、院内感染、输血不良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3)以上处理结果统一交投诉管理科汇总上报卫生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二)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
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不良事件上报表》,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
2.紧急电话报告。
仅限于在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非正常上班时间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
3.通过医院管理控制系统、OA/内网直报。
六、奖惩机制
对主动报告的人或科室实行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实行非惩罚制度,
具体如下:
(一)鼓励全院医务人员及科室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的个人或科室予以奖励,具体如下:药品安全事件、医疗器械安全事件、院内感染、输血不良反应按原奖励制度,给予15元/例奖励。医疗类安全不良事件、护理不良事件、其他不良事件均给予50元/例奖励。
(二)医疗类安全(不良)事件
1.1级和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原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执行。
并予以50元/例奖励。如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有意隐瞒不报,一经查出或转为医疗纠纷,将从重处罚。具体如下:其中因医疗纠纷产生赔偿的,在赔偿金额中,W1万元这部分由科室及个人全部承担,超出1万元部分则根据《XX医院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在科室及个人承担原有处罚比例的基础上逐级上调10%,医院承担比例逐级下调10%。
2.对主动报告III、W级事件的个人或科室予以50元/例奖励,每季度发放一次。
3.主动报告的m、w级事件转变为投诉事件、医疗纠纷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虽计入投诉事件,但对事件的责任人及科室免于处罚,并不作为个人及科室评先评优、晋升劣点。
4.当主动报告的不良事件可能需要视患者的恢复情况才能最终确定等级的,以最终定级结果处理。如果当时主动上报评为III级事件,最后定级为I级或II级事件,并导致医疗纠纷,则按照医院
《XX医院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在科室及个人承担原有处罚比例的基础上逐级下调5%,医院承担比例逐级上调5%o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2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及时妥善处理医院感染不良事件及病人安全隐患,减少或避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1.各科室遵循防范处理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职业暴露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2.发生医院感染相关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科室要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3.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报告及处理流程
(1)医院感染不良事件报告
1)医院感染不良事件实行强制报告制度。
2)医院感染不良事件发生的所在科室为当事科室,当事科室和当事人都有按本规定报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