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或临时负责人,重大事项2小时内、一般事项24小时内上报至医院感染管理科。特殊医院感染事件、医院感染暴发、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总值班,同时向相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报告。院感科接报告后现场查看,并向院领导汇报。
4)报告方式:一般采用书面报告方式(填写“医院感染相关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登记表”),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
(2)医院感染安全隐患报告
1)医院感染安全隐患实行主动报告制度。
2)鼓励科室和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院感染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当事人和任何发现安全隐患的人员,都有责任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相关部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对于收集到的安全隐患信息,只用作工作流程改进,不作为对医疗过失差错当事科室或个人处罚的依据。
(3)处理流程
1)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医院感染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后,在当日组织专人协同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安全情况进行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方案。
3)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视情况报告分管院领导、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汇总、整改、反馈,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且组织相关质控组成员及时跟踪调查到位、制定防范措施,减少或杜绝类似不良事件的发生。
5.奖励与处罚措施
(1)未产生后果或仅产生轻微后果的不良事件,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及个人在当月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质量考核中加0.5分或绩效奖励。
(2)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事件不予奖励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3)对不良事件发生有意隐瞒、迟报等,或不按规定报告,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及科室处罚;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4)同一病区发生同类或类似不良事件≥3次,视为科主任、护士长未认真履职,除上述处罚外,视情节轻重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对科主任、护士长予以相应的处罚。
6.医院感染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的界定及内容
(1)特殊医院感染事件;
(2)职业暴露;
(3)医院感染防控隐患;其它与患者安全相关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
(4)使用不合格的消毒药(器)械;
(5)感染高风险操作环境中未配置必要的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6)未按规定对接触传播实施有效隔离,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与有创患者以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同置一室等;
(7)患者对散发医院感染病例有疑义,可能发生纠纷或出现问题的事件;
(8)医院建筑布局、工作流程等其他医院感染隐患。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3
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医院评价标准和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定如下:
一、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定义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质量不良事件的相关因素划分为24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
1.病人辨识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误)。
2.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
3.手术事件: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4.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回响反映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6.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
7.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8.跌倒事件:因意外跌至地面或其他平面。
9.管路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10.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11.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