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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6篇
大小:29.85KB 7页 发布时间: 2023-07-05 14:03:46 11.7k 11.07k

(6)个人或部门承担主要责任时,发生金额5000元以内,相关责任人单独或共同承担40%,5000-20000元部分承担16%,20000元以上部分承担4%,最高承担费用不超过16000元。

(7)个人或部门承担次要责任时,发生金额5000元以内,相关责任人单独或共同承担30%,5000-20000元部分承担12%,20000元以上部分承担3%,最高承担费用不超过12000元。

(8)个人或部门承担轻微责任时,发生金额5000元以内,相关责任人单独或共同承担20%,5000-20000元部分承担8%,20000元以上部分承担2%,最高承担费用不超过8000元;

(9)对于Ⅳ、Ⅴ级事件,医院按时上报医疗管理后,公司每年度给予上报医院一定奖励。也鼓励医院对上报人或上报部门予以一定奖励。

(10)对于Ⅰ、Ⅱ、Ⅲ级事件,将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细则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为准)。

(11)若出现谎报、延报(不超过上报规定时间)甚至瞒报情况,一经核实,对谎报、瞒报责任人依据不良事件级别分别予以5000元(Ⅰ级)、2000元(Ⅱ级)、1000元(Ⅲ级)经济处罚。对延报责任人,分别予以2000元(Ⅰ级)、1000元(Ⅱ级)、500元(Ⅲ级)经济处罚。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5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即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接收及处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包括纸质上报表或网络信息)统一上报至质量管理办公室,由质量管理办公室初步审核后及时转发相应职能部门作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转发医务科处理。

2.药品安全(不良)事件转发药学部。

3.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转发护理部

4.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转发感控办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转发医学装备科。

6.材料安全(不良)事件转发材料科。

7.消防安全、治安(不良)事件转发安全保卫科。

五、上报流程及时限

(一)网络直报 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Ⅰ、Ⅱ级不良事件在24小时内,Ⅲ、Ⅳ级不良事件在48日之内,当事人或者其他发现人员可利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对事件进行网络直报。

(二)书面报告 发生安全(不良)事件24小时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质量管理办公室。

书面报告仅限于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无法使用的情况下使用。

(三)紧急电话报告 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时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 

六、监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实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病区参与的管理体系。

各临床科室、病区应积极主动上报,全院年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案例,对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施。

职能部门应对科室上报安全(不良)事件及时给予调查及核实,给出改进意见,由质量控制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汇总,并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针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半年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七、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

(一)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一例奖励10元。

(二)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对科室及当事人进行相应扣罚。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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