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溺水应急预案方案6
为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县、镇、村三级联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网络,有效防止学生溺亡事故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玉溪镇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谢xx任组长,政协联络组长刘xx及副镇长曾xx任副组长,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包括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由姚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领导,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调度全镇学生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镇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对全镇学生防溺水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现场交办。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的议事议程,实行网格化管理,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有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薄弱环节监管,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森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督促各村、社区、单位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调查处理责任,及时处置化解溺水事故矛盾纠纷。
(二)各村、社区。
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辖区内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不属于辖区内的水域,要及时报告镇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统筹辖区内开展防溺水日常巡查;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
(三)各学校(含幼儿园)。
要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宣传预防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夏秋季节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和校园集中演练活动,在每年雨季,汛期及春、秋季开学初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与家长防溺水的安全意识。
落实防溺水教育“六个一活动”,即“看一次专题片”、“唱一首歌”、“上一节课”、“贴一张挂图”、“写一篇作文”、“发一封信”。
(四)镇直各单位。
要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宣传预防教育,加强对居民群众、干部职工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
(五)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学生防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
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要积极履责,全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定期召开防溺水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动态信息,研究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
(二)抓好安全教育。
各村、社区及镇直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标语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要加强夏季、假期等重点时段的宣传和警示提醒。
各村、社区要在辖区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
学校(园)要建立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机制,确保学生做到“六不两会”。
(三)加强隐患整治。
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和权属关系,完成对所辖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各村、社区负责人要带队对分管辖区内水库、河道、堤坝、水闸、在建水利工地等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的全覆盖,不漏一处安全隐患。
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水库、沙坑、池塘等地区设置固定警示标识外,要摆放一些简易救生物品。
对在建水利工程、农村土地整理等因施工造成基坑积水等,要加强巡查值守,工程完工后及时妥善处置。
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四)抓实巡查防控。
各村、社区要建立并落实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全面加强对重点时段(放学后、节假日)重点水域(曾经发生过事故的)、重点对象(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的看护巡查,建立重点时段、重点水域专人值守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
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加强提醒,及时劝阻学生私自下水、戏水等危险行为。
(五)落实监护职责。
各学校(园)要落实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各学校(园)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班主任、其他教师要自觉担负起防溺水宣传教育责任,同时要协同有关部门、学生家长及学生监护人做好学生防溺水和安全监管工作。
要强化学生上下学时间段管理,认真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等制度,有效解决学生出校门后监管缺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