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员:
成员:社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社保站、财政所、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职责:事故调查、家属的安抚
(4)对外联络组
组长:
联络员:
成员:办公室干部
职责: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及上报
(5)应急通话
卫生院值班电话:173****5120
报警电话:110、120、119
(二)危急事件的预防
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各单位职责分工:
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认真落实关于防溺水工作要求,确保宣传到位,措施到位。
辖区范围内的水湾、堰塘、水库、矿坑等水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牌和防护网等安全设施。
水域面积较大、有多个入口的要设置多个警示牌,危险性较大的要设置防护网。
水域属于个人的,督促水源责任人落实安全防护网、警示牌等安全设施。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加大对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通过喇叭、村民会议、微信、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提醒家长看护好孩子。
认真排查危险水域,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最短时间消除隐患。
中小学、幼儿园:建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网络,实行教师安全管理包联。
加强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案例警示、家访、家长会、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短信等)。
镇纪委:负责督查各村(社区)、各单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农综站:扎实抓好水上安全,加强对船只管理,渡船日常营运必须穿戴救生衣、严禁超载。
做好管辖水域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站:抓好镇内旅游景点防溺水工作督促落实。
加强在建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经济发展办:督导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对矿坑的监管,配合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
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展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强化涉溺水事故接处警及警力调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施救,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
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控制事故肇事人,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卫生院:要组织好对溺水学生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1、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游泳、失足落水等。
2、学生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危急事件的应对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镇政府办公室报警;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两办、应急管理局;
(2)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措施,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