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各类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
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村主职干部亲自抓,村委相关负责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
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各村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处;有重点水域的村、社区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学校: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全面部署预防溺水工作,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
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在校门口、教学楼张挂横幅、书写标语,营造浓厚的校园内宣传教育氛围,同时要利用板报、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二是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下午放学前安全警示教育必须落到实处。
教育学生“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四是学校各班主任、任课老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五是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对学生预防私自结伴去游泳苗头的劝阻,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
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溺水事故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沟塘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
应急办: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行动,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查、协调;强化突发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对学生溺水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及时组织专业和社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积极配合派出所加强对溺水事故的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应急办、团委、综合执法队、派出所、学校、卫生院负责人等为组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工作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
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
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