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院内会诊。如果发现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报告,分管院长应组织食源性疾病监测专家小组尽快进行院内专家会诊,并且在会诊结束后,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3.各临床科室主任向公共卫生科提交以下资料并及时上报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2)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4.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当区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进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时,我院应当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例相关信息的调查,各临床科室主任并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