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监测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是以医院为单位进行个案/事件的报告。在无棣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监测工作。临床科室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的重要性,并将监测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工作流程等传达到每一位医护人员,动员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公共卫生科进行该项工作。
1.对参加监测的医务人员的要求:
(1)深刻领会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工作内涵,积极参加公共卫生科组织的与监测工作相关的培训。
(2)具备完成监测工作所必须的丰富临床工作经验。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或异常病例,应及时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或通过HIS系统上报至公共卫生科。
(4)报告卡填写时字迹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
2.专人负责监测管理工作。由公共卫生科张淑香负责食源性疾病报告卡的搜集、报告、申请专家组进行院内会诊和与无棣县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络等工作,并参加当地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其具体任务是:
(1)每日至少一次向医院各科室了解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并收集、审核《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卡》,重点关注儿科、神经内科、感染性疾病科、消化内科以及急诊科等科室,通过公共卫生监测漏报查询系统浏览门诊和住院病例,对可能漏报的病例进行提醒。将审核通过的报告卡通过食源性疾病上传工具批量导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组织院内会诊。如果发现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事件的报告,应尽快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并且在会诊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卡》。
3.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当无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进行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时,我院应当积极配合,并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及流程篇2
一、目的
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二、监测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
临床医生负责病例信息的采集,填写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卡
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
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2.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1、针对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涵盖范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
(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2.本监测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三、监测对象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
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米酵菌酸中毒、珂鲀毒素中毒等。
3.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儿肾结石病例。
四、报告流程
1.监测对象到医院就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本报告系统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2.医生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并上报至院感科。
3.院感科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
4.医院领导小组 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诊是否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5.院感科专管人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