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对轮岗人员进行评估分析,判断是否继续胜任。
五、激励
5.1薪资
(1)同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作考核绩效进行考核;
(2)升职级轮岗:考虑职业生涯发展或培养需要,可执行原薪酬标准,若轮岗变成调动,在3~6个月职位胜任期后经考核合格可按照新岗位的薪酬标准;
(3)降职级轮岗:若公司根据员工考核情况,进行降级轮岗的,一般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
(4)轮岗期间员工以新岗位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与工资挂钩。
5.2个人发展
公司在职务职级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并根据轮岗员工的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一定加分。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公司淡季员工轮休方案4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岗位轮换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意义
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
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应不少于一个月。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工作定额要求以及需轮岗人员的以往的绩效考核成绩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应不少于三个月。
第六章轮岗流程
3、召开部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