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及本规定负责具体安排,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全体员工有监督权。
三、每月每位员工享有4天的休息时间,且一周只能安排一天,严格按照制定排好的轮休日休息。无非常特殊且是自己必须亲自到场才能处理的事情,不予批准调休。
四、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轮休日,报备行政部,由行政部排出公司员工轮休表并进行公示,公示后将严格按轮休表执行。
五、轮休期间需加班的,经直接领导批准,加班当天按岗位工资的1.5倍计算。
六、员工间私自换休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七、因个人原因需修改轮休时间的,可前一月向直接领导申请,批准通过签署后交行政部备案后执行。
八、本规定根据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可以随时提出修改,由行政部负责,在征求管理层和部份员工意见后,提交修订稿上报总经理批准通过。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修改新制度未出台前严格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