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得有其他影响用气安全的行为。
防鼠防蝇防蟑螂药物管理制度
(一)、灭鼠杀虫使用的药物必须是具有“三证”(国家发改委的农药生产批准证、农业部的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明、省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技术标准)的产品,在本校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应按照市爱卫办统一要求使用药物并采取相应的环保和安全措施。
(二)、严禁使用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急性灭鼠药或非卫生杀虫剂,且外环境药不得在室内使用,严禁擅自配制使用各类灭鼠毒饵。
(三)、购买灭鼠杀虫服务的药物与器械,其原始凭证必须复印保存备查。
(四)、严格药物与器械管理,设立分类帐目,药物与器械进出仓库都应登记入册。
(五)、仓库药物应有标签并注明药物名称、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药物先入先出,避免过期失效。
(六)、药物的混配、稀释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按产品使用说明用量具准确进行。
(七)、要科学交替使用同一灭效的药物,为提高灭鼠杀虫的效果,尽量少使用抗药性高的药物。
(八)、器械应定期保养、检测、维修、确保能正常安全使用。
(九)、仓库药物应按品种分类堆放,灭鼠药与杀虫药不应混放,药物堆放应离墙离地,并保持通风,整洁有序,做好放火、防盗等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