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部位,是学校确立的禁烟区,为确保图书馆的防火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负责检查图书室及阅览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二、图书室及阅览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图书室及阅览室存放易燃、以及其它可燃物品。
三、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泡。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少于0.5米的距离。
四、图书室及阅览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室内的设备必须规定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必须切断电源。
六、每天关门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图书室及阅览室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曹成灾害性事故。
七、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放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专人保管。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放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险事故时,会扑救、会报警。
九、读者进入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读规则》,坚持交验本人证件和签名制度;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书库。
十、工作人员掌管的室内各类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外借他人。
图书馆消防管理制度5
一、图书馆为学校重点防火单位,应认真执行《消防法》,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
二、设立图书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
2、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
3、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组织全馆消防安全的检查、抽查和督查。
三、以三个校区图书中心和总馆部室为主体,成立四个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同时在各图书中心和总馆部室组建四个“消防应急突击队”,并设立四名“兼职消防员”。
1、各校区图书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由分工联系的副馆长任组长、图书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服务窗口负责人、消防应急突击队员和“兼职消防员”组成。总馆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由一名馆领导任组长、各部室主任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其他负责人和消防应急突击队员组成。
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检查和监督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4)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整改,并及时上报。
2、各消防应急突击队,由所属图书中心或各部室有关人员组成。消防应急突击队成员须经学校保卫处消防安全部门进行专业培训后上岗。
应急突击队的职责是:
(1)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保卫和应急防范意识;
(2)加强演练,并做好各种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引导预案和必要准备;
(3)了解并检查馆内主要疏散通道,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4)一旦发生火情或其它紧急情况,迅速组织馆内读者从疏散通道有序疏散;
(5)在消防力量到达前利用消防设备器材进行初步扑救。
3、“兼职消防员”从消防应急突击队员中选拔,原则上每个图书中心设立一名,须经学校保卫处消防安全部门进行专业化的业务培训后上岗。其岗位职责是:
(1)在学校消防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促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对所辖范围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进行巡查,对重点消防部位坚持每日必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作好记录;
(2)负责现场处置有关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防止发生火灾危险;
(3)负责定期向馆领导汇报所辖范围内消防安全情况及工作建议,负责向校消防主管部门汇报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的有关建议。对图书中心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及有无安全隐患进行日常巡查,对重点消防安全部位坚持每日必查。
巡查的重点部位是:
(1)检查消火栓系统配置,清点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头等数目及完好可用情况;
(2)检查灭火器配置数量及完好有效情况、摆放位置是否明显和方便取用;
(3)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4)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正常开启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