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5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1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2元。
3、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4、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1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第五章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九条期刊阅览室制度
1、读者凭学生证入室,禁止带包。
2、本室期刊每人每次只限阅览一本,不得一次从架上拿下两本以上期刊。
3、凡故意损坏(撕页、剜、画)或偷窃书刊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4、本室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阅毕的书刊请放回原处。擅自将期刊携出阅览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5、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凡到图书室阅览室阅览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阅览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严禁大声喧哗。
6、读者入室后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期刊,不得撕页、涂改、影描。偷期刊一册,按书价2倍罚款,同时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学工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图书室开放时间
第十条图书室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00----16:30
学校图书馆图书管理措施2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藏书、设备、技术方法等实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条例。
1、读者服务的规章制度:分别制定教师、学生的借还书制,阅览制度。不仅对借阅时间、外借件数、损失的赔偿作出一定的规定,还对不同读者对象的借阅范围、借阅方式、借阅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2、业务工作制度:对采编、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业务研究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由于各行其是,众说不一造成的基础工作的混乱,藏书的混乱,流通率低的现象。
二、规定图书馆工作标准。
1、图书馆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实现标准化。
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有图书、报刊验收记录,图书分类登记齐全,有报刊登记簿,图书剔旧记录,记载详细,帐物相符。按《中图法》分类图书,分类正确,按《标准》著录目录卡,编制规范,排列合理,差错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图书室、阅览室分类按束书号排架。
2、图书馆设备实现标准化。
藏书数量,书库面积,阅览室面积、座位数要达到省教委规定的标准。
三、做好统计工作。
从图书馆活动过程的数量方面反映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好以下几项统计:藏书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服务效果的统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统计、图书馆基本资源统计。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学校图书馆图书管理措施3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