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期限不超过15天,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图书馆定期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清理,并对图书只借不还者进行催促,若一周后仍未归还,则由图书馆书面通知该同学。
每次借阅的图书不超过2本。
四、污损、遗失图书赔偿规定:
遗失图书资料的,可用同版(或新版)图书赔偿。无法赔偿同样图书的,则按图书金额进行相应赔偿。遗失多卷书的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的金额进行相应赔偿。
五、图书馆管理办法
1、为图书馆购置新书前先查询图书馆是否有此书,图书馆如无此书时可购买,做到尽量不重复。
2、所购图书以学生需求为准,所报图书无批阅、涂改、卷折、影描、污损。
3、新购图书应及时向图书馆登记造册,管理员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