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应立即报告政教处;班主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应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
如学生伤害较重,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学生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伤害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如发生因学校教育教学设施不完善造成学生伤害事件的,学校应立即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如发生因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件的,教务处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应急保障
学校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栏等进行防学生自杀、跳楼的宣传、情绪的缓解,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做好管制刀具等禁带物品的摸排。
五、监督管理
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本预案的演练活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学生自杀应急工作协调,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学校各种宣传方式向教师发布预警信息和解除预警信息。
六、教育防护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安全课以及校园各种宣传平台向师生广泛开展预防学生自杀事故,加强学生自我防护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舒缓情绪、自我减压的基本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提示家长,教育并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提高预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