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
10、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加强所监管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管理,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11、政务服务中心:及时收集居民投诉或反映的有关方面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解决,并督促解决进度。
1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学校开展急救技能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学生溺水现场进行救援;加强对辖区内水上游乐场所、游泳场所等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13、__自然资源所:加强对辖区采矿场所安全管理,督促对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摆放应急救生物品。
14、网格干部:每周到所联系村(社区)、支部以及“微网格”内开展2次防溺水宣传走访,配合开展重点水域的巡查工作,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15、街道妇联:指导各村(社区)妇联依托村级“儿童之家”,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关注、关心、关爱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协调和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
16、街道团工委:引导返乡大学生到儿童之家担任文化志愿者,组织开展心理教育与文化辅导等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工作。
17、各中小学:持续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培训,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两会”;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看一次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全面落实“每天放学前3至5分钟”“周末离校前5至15钟”、放假前专题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常态化安全教育提醒;全面摸底,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家长学校、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18、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小区)或屋场为单位,召开家长、学生参加的专题会议,组织集中收看《__省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利用“村村响”、网格微信群、宣传车等安全教育知识,每天提醒3次以上,确保学生明白“六不准”,家长或监护人做到“四知”。
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发挥微网格长、退休干部、驻村辅警、返乡大学生志愿者等多种力量,每日午后至傍晚在重点水域“一日三巡查”,一旦发现溺水,第一时间科学救援并通知应急救援队到现场(应急电话:值班电话________);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组织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对所管辖的危险水域和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到位,明确责任人,常态化巡查;在发生过和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塘、水库及河流等危险水域,要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警示到位,并配备竹杆、救生圈等应急救援物品;引导家长做到常教育、多陪伴、知去向,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树立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部门联动,树立协作意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协作联动,形成上下联动,联防联控的工作合力。
3、强化督查,树立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职,落实工作措施。街道纪检办与教育发展中心要开展常态化督查,将预防溺水工作列季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因工作没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篇4
严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学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__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____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各办(所)、中心、大队负责人、各村支、镇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各中小学校校长
三、工作内容
1、教育发展中心:(1)牵头调度部署、统筹推进,具体负责、督查指导全镇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预防溺水工作。(2)督促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树牢安全理念,按市学安委要求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督促班主任做好上门探访与电话回访、家长微信群短信提示等工作。(3)督促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在校期间每月安排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并纳入教育教学考核,提高广大学生安全意识与知险避险、自救自护能力。
2、基层办:(1)将防范学生溺水列入宣传工作计划,__月-__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制作及时转发官方平台发布的宣传教育视频、公益广告等。(2)发动微网格长、参与宣传教育、摸排巡查等工作。
3、纪检办:(1)严明工作纪律,对各村、各相关单位暑期防溺水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督查。(2)督促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
4、财政所:负责落实保障防溺水工作经费。
5、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1)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参与学生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2)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设置涉水生产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健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3)组建好应急救援力量,定期组织演练,配足救援物资,确保救援专业、及时。
6、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1)督促有关地方对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网、墙)等防护设施,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开采砂石土等采矿场所安全管理。(2)加强所监管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相关企业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7、派出所:(1)明确驻村辅警对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协助村级开展宣传教育,参加所在村联合巡查,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2)配备救援设备,加强民警、辅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处置。(3)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
8、农业农村办:(1)加强河流、湖泊、大中型水库、骨干山塘的安全监督管理。(2)督促各水域负责人加强巡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9、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1)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托村“儿童之家”加强防范溺水安全教育。(2)压实村儿童主任职责,及时发现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或按法定程序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3)指导各景区(点)加强内部水域管理,排查整治溺水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护栏,有专人巡察,开展应急演练。
10、政务服务中心、卫生院:(1)配合学校开展急救技能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2)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学生溺水现场进行救援。
11、各联村站办所:每周到所联系村、支部以及“微网格”内开展2次防溺水宣传走访,配合开展重点水域的巡查工作,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12、镇妇联:(1)指导各村妇联依托村级“儿童之家”,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2)关注、关心、关爱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协调和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
13、镇团委: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工作。
14、协会:发挥老同志作用,开展关爱帮扶困境青少年等工作,组织“五老”志愿者配合各村做好安全教育讲座,并协助村级做好联合巡查、宣传教育与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