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接警后迅速查清突发事件的位置,了解突发事件的情况,随时掌握动态,及时、准确地组织和指挥人员扑救,必要时拨打“110”“119”电话,向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报警;
(3)现场指挥扑救,协调各行动小组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调查;
(5)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6)研究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三、应急响应
1、遇火灾等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1)贯彻“救人第一,救人灭火同时进行”的原则,积极施救;
(2)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处置火灾事件,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关键时间,把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3)火灾发生后,工作人员立即向“110”、“119”报告,同时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和救护工作,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工作;
(4)应急领导组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组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遇恐怖袭击或发生爆炸事件时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安全工作,阻止外来人员进入车辆内部;
(2)迅速反应,及时上报,密切配合,全力以赴疏散学生;
(3)针对重点防范部位制定防爆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4)袭击或爆炸案件一旦发生,应急领导组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进行报告,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
3、遇交通事故危及人员生命和车辆、设施安全响应措施
(1)工作人员首先确认学生的安全,如有伤亡及时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上报应急领导组,讲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2)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由交警勘查现场、处理事故;
(3)应急领导组应及时赶到现场,负责现场处理、证据收集、事后谈判协商处理后续事宜,尽一切努力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4、遇雨、雪、冰冻、冰雹等恶劣天气时应急响应措施
(1)应急领导组及时关注自然灾害及异常情况,随时保持联系和通知;
(2)发生自然灾害,以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安排活动,必要时撤销行程;
(3)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部署安排,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
(4)发生自然灾害后,工作人员要时刻和学生在一起,全力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