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全局的大事,在当地社会安定、稳定、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息息相关,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群众扑火队伍成员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二、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为了森林绿化,保持生态平衡,特制定本公示,以示共同遵守:
(一)严禁在林区内野炊、抽烟,违者罚款一次壹佰元:
(二)清明节期间,严禁在林区内烧香、放鞭炮、烧纸,违者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痴呆、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应管好,严禁其上山,如造成不良后果,依法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四)靠山边果园周边严禁烧田岸草、烧灰积肥;
(五)一旦发生山林火灾应及时报告村委会;
(六)动用山地,须经申请批准,不准毁林开荒、取土、取石,否则,报林业主管部门处理。
三、行动方案
(一)报告制度
1、每位村民对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之一,应立即将灾情报告镇政府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
(1)火场跨乡镇、村行政界限的。
(2)凡发现森林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所在村委会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3)需要镇级支援组织扑救的。
3、火场报告主要内容
(1)起火地点,包括行政村别、山名。
(2)起火时间和发现时间。
(3)火场延烧情况和火灾蔓延发展趋势。
(4)进山扑火的路线。
(5)火场向导(必须熟悉火场地点、道路山形)的姓名和接头路口名称。
(二)组织领导
1、村委会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做好报案记录,立即召集防火领导组及扑火队成员参加扑火,各领导组成员及扑火队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2、必要时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在火场可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组织协调督促,做好扑火救灾工作,扑火现场所在单位及个人均应服从指挥。
(三)扑火力量
凡接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参加救援的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及扑火人员,必须迅速赶赴指定的地点参加扑救工作,不得延误。
(四)后勤保障
1、通讯联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应携带必要指挥通讯设备,随时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镇政府办公室联系,及时报告火情、火灾扑救进展情况,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2、灭火器具。火场所在村的扑火队伍应自备带好灭火器具,外援的扑火队伍除自带扑火器具外,需要时应由火场所在村村民提供扑火器具。
3、扑火现场所需的食品和饮水及其他费用由所在村负责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