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提出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意见,报上级领导批示。
6、减除离职员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返还其养老保险本。
7、人力资源部将获批的辞职申请书、《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约谈纪要、工资结算说明、保险结算说明、《离职会签表》、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养老和医疗保险减少表、汇总整理,以呈批的形式逐级上报经董事长批示。
7、将董事长批示的呈批报送财务中心和人力资源部,作为制定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依据。人力资源部将所有资料存档。
㈢公司辞退、开除员工离职的办理
1、出现符合法律规范、合同约定情形,公司以书面形式下达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办理。
2、工作交接和结算参照“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款项执行。
(四)特殊人员离职流程:
1、经理.财务.维修主管.等人员离职程序:无论人员是否为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且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公司财务制度中的要求离职,并为在职期间出现的财务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和负有协助调查的义务。
2、驾驶员离职程序:除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离职外,行政部需协助调查该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出车记录、维修记录和违章记录,如有罚款和因本人驾驶原因出现的维修,需补齐罚款和维修费用后方可离职。
3.业务员离职程序:无论人员是否为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由董事长签字同意。
4.维修师傅离职程序: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离职申请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范文5
1、领取表格,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
2、离职员工应按照要求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负责人审批;
3、负责人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有关离职员工人事信息及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的沟通;如离职员工是咨询顾问(含)以上人员,须增加人力资源部的面谈;
4、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岗位所负责工作内容进度、所保存资料清单等其它与公司或该员工岗位有关的信息或实物交接;
5、工作交接完成后,离职员工须于离职前按照《员工离职申请表》上的离职手续办理顺序进行相关部门手续的办理;
6、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办公用品等其它公物,归还院所欠款,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占有、保管、借取的有关费用;核算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及薪金等;
7、离职当天,人力资源部在审核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为离职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8、离职员工工资将由财务供应科在离职当天核算,并于下个发薪日打入工资卡中;
9、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当然导致其它合同(协议)的无效,涉及其他合同(协议)有关事宜,仍按照其他合同(协议)处理;
10、如离职员工在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须由离职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手续的办理,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员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