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学生学业质量测评已有一套相对完整和严格的制度,故本方案侧重于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估,系级教学工作及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方案另行颁布。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1)同行评议。由本教研室主任组织全教研室教师,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见附件1),对被评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同行评议分。
(2)学生评议。由任课班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见附件2),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学生评议分。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一般在学期末由各系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期总评分中,教师同行评议占40%,学生评议占60%.
2、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
(1)教学常规自查。一般在期中进行。教师根据自己应履行的教学工作职责,对半学期的教学情况,包括课程计划的执行、上课出勤、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等进行自我检查,填写《教学常规教师自查表》(见附件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系级教学常规督查。由各系组织教学督查员例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督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每月由系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
(3)教学巡视检查,由教学巡视员进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巡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每月由教学巡视组对教学巡视情况进行汇总在适当范围内给予公布。
(4)教学事故处理。由教务处根据各系和教学巡视员所报教师违规违纪情况予以审核,填写《教学事故和违规违纪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召开学生座谈会。一般在期中阶段进行。由各系分别组织,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填写《学生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7)。各系根据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信息员反馈。由各系选派的教学信息员每月填写一份《教学信息员反馈表》(见附件8),直接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再由教学质量管理科汇总后向有关教学单位反馈,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7)随机听课评课。校领导、教务处干部、教学巡视员等进行日常随机听课,填写《随机听课评议表》(见附件9),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反馈意见。
3、教研室工作质量考评
(1)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安排每2-3周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可就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进行探讨。每次教研活动须填写《教学研究活动记录表》(见附件 10)。
(2)听课活动。除了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填写统一印发的《教师听课记录本》之外,各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本室公开课或示范课1-2次,全室教师参与听
课、评课,填写《公开课评课记录表》(见附件11 )。
(3)教研室工作评估。每两年对全校教研室工作和成果进行一次评估,由各教研室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评估申请表》后,教务处组织专人根据《教研室工作评估表》(见附件12)进行审核评分,从中按一定比例评出全校先进教研室,予以公布表彰。
4、系级教学状态评估
(1)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根据《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表》(见附件13)的指标内容就各系的教学常规管理、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
(2)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每四年对全校各系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按照《系级教学工作评估表》(另行颁布)进行量化评分。
四、教学质量评估的运行
1、教学质量评估实行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以校级管理为主导,系级管理为主体,教研室管理为基础。
2、根据不同层级、类别教学评估在内容、条件、难度、周期等方面的区别,应合理安排各类评估的时序和频度。系级教学工作评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等宜3-4年开展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评估、教研室工作评估等宜2年左右开展一次;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应在每学期作例行安排。
3、每学期初第1-2周统一布署,第1-18周教学运转调控,第9-15周检测评估,第15-17周总结交流。
4、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贯穿学期始终。教学常规督查、教学事故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随机听课评课等在平时进行;教师教学常规自查、学生座谈会、教研室工作抽查、教学专项检查等在期中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等在学期末进行。
5、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见习)、专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质量情况将另行组织专项测评。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