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科室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后勤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3、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在科室、病房私自用电器做饭,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4、各种电器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5、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6、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放烟花爆竹。
8、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办公室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9、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拜访应符合安全要求。
10、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11、医院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内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12、不准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