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科室或部门要做到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5.5.3医院危险化学品使用科室不得出借、转让或自行购买危险化学品。
5.5.4保卫处负责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科室(部门)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医院危化品管理的规章制度2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计划,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或科室统一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置原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八、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危化品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九、医院将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规定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医院危化品管理的规章制度3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和易制毒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危险化学品购入后,验收必须有三人参加,查验数量、查看封口、有无残损、破漏、水湿,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四、使用易燃品时要注意防明火和试验中磨擦起火,远离火源;使用易爆品时要注意防掉地和碰撞等外力施压引爆条件;使用剧毒品、腐蚀品时注意防赤手取样,皮肤接触,及时清洗用具,处理废液。
五、贮藏危险化学品要专柜隔开,每瓶加保护圈,避光、防潮、防碰撞、防火、低温贮存。
六、实施专柜保管、专册建帐、双人双锁、领用登记、消耗下帐、双人签字。
七、标签应醒目,有明确的防火、防爆、剧毒标志。对标签损坏或分装成小包装时,要及时粘贴与原标签相同内容的标签,以防误用。
八、储藏间每天通风半小时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卫科每月对专用消防器材、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规定,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十、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履行移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三方签字方可离岗。
十一、危险化学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医院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每季度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一次,如有落实不到位者,每项考核兑现5分。
十三、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危化品管理的规章制度4
1、危险化学品分类隔离存放,做到专场专库、定点定位定置分区,专人管理,专车专运。
2、包装物、容器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跑、冒、漏、滴、蒸发现象,使用期在试压规定期内。
3、易爆品储存
1)、易爆品仓库为单层建筑并装设避雷针。库房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库房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2)、堆放牢固、稳妥、整齐,防止倒垛,便于搬运,利于通风、防潮、降温。
3)、易爆品包装底铺垫20cm左右方木或垫板,不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堆垛高度、密度、长度、间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均需慎重考虑,不得超量储存。
4、易燃液体储存
1)、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2)、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露天储罐如气温在30℃以上时采取降温措施。
3)、储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时,其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静电的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