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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内的练习要在课堂上完成,1—2年级不留家庭作业,3—4年级的作业量不得超过40分钟,5—6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并布置科学的有效作业,为学生的健康的身心发展服务。
3、严格按照执行标准开展学生学习质量检测工作,1—3年级不进行学科类的考试活动,4—6年级每学期只安排1次学科质量检测活动,不组织各类加重学生负担的书面考试,不以分数排名次。
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登记分为优秀、良好、中、合格等评价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