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教师考核结果分为四级: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七条考核小组将各方面考核情况汇总后,作出考核结论。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要与教师本人见面,并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第十九条教师对其考核结论认为严重失实时,可以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诉,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条教师考核工作在学年结束之前进行。
第五章教师奖惩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教师聘任合同期满决定是否续聘或晋升职务时,要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凡在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和申报高一级职称。
第二十三条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教师,应限期培训、提高。
第二十四条经考核确认,对特别优秀、成绩特别显着的教师,每年选送部分代表培训、进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x小学校务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学科教师考核评价机制4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管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其晋升、聘任、调整工资待遇以及奖优罚劣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教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凡能量化的要全部量化,按量计分。
不能量化的,先定性,后定量。
(二)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要明确考核的责任人,认真抓好平时考核,为学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
要把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考核的主要方面,真正把教职工的注意力吸引到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
二、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教职工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具体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出勤、工作实绩等。
(一)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10分)。
思想政治表现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可在本人自评、教职工互评的基础上,由学校考核小组确定等次,并折算成相应的分数。
考核的内容为:遵纪守法;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心学生;事业心与责任感;学习态度;服从分配等。
(二)工作能力的考核(30),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
着重考核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能力。
(1)备课与上课(10):认真钻研教材、大纲及课程标准,准确理解、把握教学目标和实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
认真实施课堂教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注意面向全体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布置、批改作业和辅导(6分):适量、及时布置作业,及时批改作业;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学生进行辅导。
(3)学生评价与教科研任务(5分):根据教学要求,科学地评定学生的成绩;根据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确定、承担教科研课题,参加、组织教科研活动;完成听课和应承担的公开课任务等。
(4)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4分)。
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培训、进修,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和校本培训内容,不断更新知识和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能力。
(5)课改理论与实践。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