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应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项目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保护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3.1.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
(1)定期组织极端天气带来的各种极端隐患排查分析。
(2)及时掌握气象局发出的气象极端预警警报和极端天气预报。
(3)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检查。
3.1.2极端天气预防措施
(1)根据实际编制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撤离路线和避灾路线,做到标识醒目、情况明、措施周密有效。
(2)极端性天气造成35KV架线倒杆、断线时,立即下达撤人命令。
(3)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天向气象部门了解气象信息。
对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气象信息,预防极端天气突变。
(4)要加强极端性天气前后的巡查工作,汛期和暴风雪前、后,加强地表巡查和水灾排查,加强地面供电站及线路巡查排查,特别是雨前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极端天气和防汛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
配备足够防洪、防汛、防雷击、暴风雪、地震极端抗灾的人力、物力、财力。
(6)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设备(如排水泵、电器设备),按期检测和维护,制定检测维修制度。
预警行动
3.2.1预警
3.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停产撤人:
(1)邻近河流域发生大到暴雨以上降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立即停产撤人,发出预警。
(2)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线发出预警。
(3)发生大于200mm的暴风雪时,立即停产撤人;
(4)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暴风雪、冰凌等自然极端,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倒架断线引起跳闸,影响项目停电时立即停产撤人。
(5)地震震级大于等于3级,小于等于级,烈度大于三度的地震发生时,立即停产撤人。
3.2.1.2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暴风、雷雨、暴雪、冰凌等自然极端,可能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遭雷击接地、倒架断线、短路引起跳闸,影响项目停电时发出预警。
3.2.2预警的方式、方法
根据天气预报及本项目观测降雨量、水位等情况,相关部门电话通知。
3.2.3信息的发布程序
达到预警条件,各单位要立即组织撤人,并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上报上级单位。
4、信息报告程序
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极端天气一旦引发事故时,最先发现情况的员工要迅速逐级向上级领导报告。
(既员工要立即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要立即向部门经理、值班经理报告)。
值班经理要首先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