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人员的疏散,撤离
当事故发生时,各应急小组长要立即组织成员,对现场人员进行清点工作,帮助帮助人员有序有效的疏散到安全地区。如果事故后果严重无法自救时,而消防部门没有达到之前,要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由各小组长向周边企业及政府部门及时汇报情况,引导疏散当地群众到安全地方,减少人员伤亡。应急救授队成员在处理完安全事故后,在组长的指挥下撤离事故现场前,要清点人数报告每名队员情况,对受伤队员要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中心。
6.5、危险区的隔离
当事故发生时在立即组织人员救险的同时,在现场指挥小组组长的亲自指挥下对危险区内的事故现场进行隔离,隔离区的划定以保护四周无危险为宜。具体范围应根据事故的大小程序而划定,要组织人员拉事故现场隔离带,划好警界线,同时对现场周围区域的道路拉警界线,疏导交通,同时等待外部支授力量的到来。
6.6、检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应急人员在现场由组长亲自指挥,并由指挥中心对全部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检测人员在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现场有害物质的浓度进行测定,以便确定其影响程序和范围。
应急抢险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与外援力量协同作战,现场指挥人员要对检测人员与抢险、救授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作好防护,监护工作。
当检测人员实地检测发现异常情况下,现场指挥人员要把检测人员迅速撤离现场,保护好检测仪器,然后一同迅速撤离现场。撤离到安全地方后,把检测到的结果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以便及时控制现场。
应急救授队伍及现场指挥者要一切听从指挥中心的调度,当事故扩大时,现场指挥者要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发布命令,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设置隔离带,抢险人员撤离到现场外围,集中力量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6.7、受伤人员现场救治与医院救治
当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护小组成员要马上进入现场,在现场指挥小组长的亲自指挥下,对伤员采取现场救治,等医疗机构人员赶到后,轻伤者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重伤者根据专家及医院的意见马上转移到医护较高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伤员入院治疗前要与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拿出可行的治疗及处理方案,对伤员进行医治。
6.8、应急救援保障
企业专职安全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将抢修、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人员名单及联系联络方式交到指挥中心。同时还要把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以及保管人员一些相关信息迅速交到指挥中心。
企业专职安全员在指挥中心的指挥下,立即启动应急照明设备,启动应急救护信息网,打开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依据事故的程序以及救援力量的分析结果,启动相临单位互助的方式,当事态扩大时,要立即启动请求政府调动应急救援力量,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的有效处理。
6.9、环保急救措施
针对罐区的特性,在罐区周围设立围堰,防止泄漏后的危险品大面积扩散,组织人员将泄漏的危险品进行收集,如车间发生火情,采取隔离等手段避免火势蔓延,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加大污水处理投加的药量,最大限度地降低排水的污染程序,必要时则关闭出水口,将污水蓄积在蓄水池中,等待上级或同行业专业的指示再行处理。
6.10、应急的终止
当事件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应急救援措施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专业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尽可能低的合理水平。
当事故应急救援终止时,指挥中心要根据现场指挥及各路人员的信息反馈情况,由指挥中心的总指挥解除应急命令,宣传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总指挥授权现场指挥者,通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周边企业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周边地区人民的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可以恢复正常。
7、后期处置
应急救援结束后,公司要依据处理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的原因,责任人,要制订出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立即实施。根据情况给予事故责任人必要的处罚,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化工厂环境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害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l.5工作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