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设立指挥部。由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任指挥,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副指挥,景区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视情调动景区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指挥部。
3.2、指挥部的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和板房沟派出所的领导下,负责景区处置恐怖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策;根据发生的恐怖事件情况,迅速做出是否立即启动景区反恐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协调调动景区反恐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重大措施。
四、反恐应急抢险队
4.1、应急队伍
成立景区车辆反恐应急队,应急队设在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景区安保环卫部),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景区稽查车新*****为应急指挥车。
主要职责:先期到达恐怖事件现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疏散受害游客。
4.2、抢险队伍
成立公共交通景区抢险队,抢险队设在营运服务部,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抢险车辆新*****。
主要职责:接到景区反恐协调领导小组通知后,按照指定地点迅速赶赴恐怖事件现场,立即投入抢险,实施救援,恢复供应。
五、力量调动和先期处置
5.1、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的力量;
5.1.1、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及相关单位的人员负责;
5.1.2、景区反恐应急队伍;
5.1.3、景区反恐抢险队伍;
5.2、先期处置
5.2.1、各相关单位应急队伍出动。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先期赶赴现场,迅速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5.2.2、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赶赴现场。接到报告后,景区主要负责人和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在1小时内赶赴事发地,组建现场指挥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救援协助工作。
5.2.3、抢险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反恐应急机制,调动各相关单位抢险分队赶赴现场,展开抢修,实施救援。
5.2.4、严格保护事件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件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2.5、服从景区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六、具体事件的处理方法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立即报警,并向景区反恐领导小组报告,在救援人员未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人员要稳定游客情绪,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必要时动员游客帮助,避免产生恐慌,造成拥挤、踩踏等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把营救游客的生命作为首要任务,并注意自身的保护,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如下:
6.1、暴力
6.1.1、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宣传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游客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6.1.2、如已伤及游客,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6.1.3、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6.1.4、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
6.2、爆炸物品
6.2.1、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6.2.2、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逻工作。
6.2.3、等待公安部门派人排爆并协助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