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各部门要禁止游客及无关人员进入,同时组织人员进入景点搜寻游客,将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带到安全地带,妥善安置。
2.3.6和医疗室联系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2.4森林火灾的处理
2.4.1景区发生森林火灾,各部门负责人要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火灾发生地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2.4.2同时,分别上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办公室接到通知后:
a)立即分头通知相关领导赶赴现场指挥;
b)通知各分队负责人迅速组织人员携带灭火机具赶赴现场。
c)通知车队安排车辆运送防火队员和灭火机具。
2.4.3上报县防火办。
2.4.4所有人员5分钟内集合完毕,在总指挥和指挥长的统一调度下,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4.5如需教援,由办公室负责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2.5游客意外伤害的处理
2.5.1游客在景区受到意外伤害时,工作人员要在5分钟内报告部门负责人,并采取救治措施及时让游客到景区医务室接受治疗。
2.5.2如伤势较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联系医疗车,派出一名工作人员送伤者就近治疗,并在5分钟内将情况分别上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和处理。
2.5.3如需理赔由办公室协调计财科进行处理。
2.6景区内游客拥堵时的处理
2.6.1当景区发生游客拥堵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组织有序疏导的同时,分别上报分管领导、办公室和数字化控制中心。
2.6.2然后由数字化控制中心将了解到的各景点的接待情况及游客分流意见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
2.6.3办公室负责协调旅游车队,合理调配车辆,并通过讲解员、旅游热线、在景点人口处设卡点等方式,劝导游客先到其他景点游览,共同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6.4同时采取分时段售票、验票放行的方法,缓解景点压力。
2.6.5办公室通知就近的医疗点做好应急准备,以便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2.7车队应急预案
2.7.1应急准备
2.7.1.1根据车队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
2.7.1.2协调局应急小组及有关部门,便于应急处理。
2.7.1.3配备有关应急设备,如车辆、灭火器等。
2.7.1.4针对司机工作时间延长的情况,及时安排在各站点停靠体息,以确保不连续驾驶,不疲劳开车。
2.7.2应急措施
2.7.2.1应急启动。根据发生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启动本预案。
2.7.2.2应急联络。迅速通过无线电对讲通信系统组织有关部门及应急成员赶赴现场救护伤员,疏散游客,维持秩序。
2.7.2.3应急联动。在紧急救治的同时,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和局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全力组织人员将危重伤员分送急救。
2.7.2.4应急总结。迅速查清受伤人员的身份及人数,通知其家属,妥善处理事后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事故的处理情况要备案,要有单项工作总结。
2.8电瓶车应急预案
2.8.1发现电瓶车发生事故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研究,紧急启动预案。
2.8.2现场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协调处理工作。
2.8.2.1组织协调小组成员进行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
2.82.2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导其他围观游客离开事故现场,防止新事故的发生。
2.8.2.3进行现场救护工作,及时与景区医务室联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8.2.4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当本预案启动后仍未阻止事态的发展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