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
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
三、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上报至乡指挥部,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村。
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和区政府。
四、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指挥机构和力量。
森林火灾发生后,乡指挥部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上报区指挥部,听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报告xx市和xx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行政村和各单位要根据火情情况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应以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必要时动员经过扑火培训的乡干部、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工作,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应当加以劝阻。
扑火前指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地对火场各要素进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果断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
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指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规范化要求具体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执行。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同时,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乡指挥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区指挥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或受伤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火灾肇事者,由火灾发生所在行政村和乡调查处置组联合依法查处;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村级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我村森林防火能力,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和退耕还林成果安全,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村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责任,统一领导、分级指挥。
在“村两委”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由防火小组成员牛世宏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小组制定本自然村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原则,落实火灾事故处置责任制。
(2)、统一步调,快速反应。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本预案涉及相关村小组之间的工作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本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3)、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第一。
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为前提,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扑火队伍为主,群众扑火队伍为辅,实行“专群结合,机动灵活”的原则。
镇森林扑火专业队伍统一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指挥,我村群众扑火队伍由组长牛海宝统一调动指挥。
(5)、警钟长鸣,做好准备。
随时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常抓不懈,建立森林火灾事故的长效机制。
(6)、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