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随时监控游客聚集情况,有序将游客由聚集区引导至松散区
2、当景区游客滞留量达到2700人时,启动一级预案。
(1)禁止游客进入景区,各门口只出不进。
(2)各室内区域负责人引导游客单向通行
(3)调集巡逻人员到各门口、游客密集区域、地形狭窄区域,按照景区内向景区外疏导、近水区向远水区疏导、聚集区向松散区放射疏导、先用主路后用次路、先出后入。
(4)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景区外围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5)向市旅游局报告情况。
五、其他
1、为确保游览安全秩序,各门口和重点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可能引起事态扩大或情况难以控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避免造成重大社会和政治影响。
2、全体值班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统一着装、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严禁与游客发生争吵及其他冲突。
3、各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工作的准备,听从指挥和调度,全力保障景区有序、安全运行。
旅游高峰期客流控制和应急管理方案篇5
为全面统筹协调旅游景区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结合旅游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旅游旺季、小长假、黄金周和重大活动期间旅游景区客流应急控制。
(二)本预案所指高峰期是指大批游客进入旅游景区,有可能影响旅游景区旅游秩序或存在安全隐患。
二、游客流量分级与应急预警响应
流量分为四级,分别对应预警准备状态和三级预警。达到景区最佳承载量为四级,最佳承载量根据瞬时承载量和售检票能力等综合判定,达到日最大承载量的80%为三级(黄色)、90%为二级(橙色)、95%为一级(红色)。
三、高峰客流调控措施
(一)节前预警。在重大节假日来临前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景区所属乡镇、国企等通过微信公众号、预警短信、告知提醒等途径提前预警,引导旅行社团队、散客预约错峰。旅游景区所属乡镇、国企布置预案,调度物资,调配人员。
(二)预测监测。游客接待量的预测和监测采取人工和智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客流预测:在重大节假日来临前,根据节假日期间天气状况、预约团队数量、历史客流数据和前期的客流数据进行预测。
2、实时监测:重大节假日,从旅游景区开园后1小时至闭园前1小时,每小时1次,由各旅游景区所属乡镇、国企实时监测旅游景区内游客数量。
3、数据研判与预警发布:预测或实时监测数据达到旅游景区最佳承载量,进入预警准备状态。
(三)实时预警
1、四级预警:旅游景区游客量达到最佳承载量,进入准备状态,各旅游景区所属乡镇、国企根据游客数量增加情况要求旅游景区全员到岗,准备应急力量随时支援旅游景区,布置应急措施,适时开启临时售票处和快速进出通道,落实应急物资,在游客中心、售检票处、出入口、内部景点、停车场等重要节点维持秩序,设置应急隔离带、锥形桶等。
2、一至三级(黄色至红色)预警:旅游景区游客数量达到各级预警响应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入相应预警状态,发布相应预警信息。当一级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假日办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组织协调,采取应对措施。县假日旅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情况,指挥协调各自职能范围的工作事项。
四、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假日办):及时发布各项指令,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启动各级响应。收集分析各项信息数据,包括全县旅游景区车客流量、宾馆酒店入住率、涉旅突发情况等,研究判断未来客流量增长和天气变化趋势;及时联系交通、公安等部门,通过滚动电子显示屏、电视电台、网络微信、船载广播等途径发布客流量预警告知信息;加强文旅市场执法检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通知旅行社团队预约分流,引导散客错峰出游。
县委宣传部:联系安排相关媒体,及时发布我县重点旅游景区客流量信息和道路交通情况,确保信息通畅,强化舆论引导,做好负面信息解释工作。
县公安局:在通景公路主要路段、危险路口站点管理、疏导;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实时对信号灯进行干预调控;准备应急力量加大对通景道路、旅游景区及周边停车场疏导指挥和治安管理;发挥旅游警察作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治安巡逻;及时向县假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二级响应时抽调应急力量加大对通景道路、旅游景区及周边停车场疏导指挥和治安管理;一级响应时增派警力维持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依托智慧交通数据平台,实时动态掌握大桥、车站、码头车客流量情况,及时报送县假日办。
县卫健局:做好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准备;及时接报处置,调派救护车辆,确保处置所需的医护人员、药品和救护器材到位;及时向县假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负责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优先安排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前往旅游景区开展救护;发生人员踩踏、伤亡等突发事件时,参与社会应急联动救助,开展现场救护,及时组织协调转诊收治;及时向县假日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旅游景区商业活动执法检查,维护好市场秩序;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
县民宗局:做好旅游景区内宗教场所相关协调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景区消防安全检查;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协助参与做好应急处置、消防救援等工作。
县气象局:及时向县假日办报送有关气象信息和旅游活动受影响程度。
各旅游景区所属乡镇、国企:做好景区及周边秩序管理、服务保障、客流预警告知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三级响应时发布预警,劝导游客合理安排行程,加派人员协助景区测温验码,维护游客中心、售检票处、出入口、停车场等重要节点秩序,合理设置售票窗口,增设临时售票处并设置醒目指引牌,实行收费、免费、团队、散客、电子票分开办理,开启检票快速入园通道,提高游客快速购票和通过能力,动态监测重要节点游客量,出现拥堵时,实行区内调控,疏导游客,减少滞留;二级响应时发布预警,在景区出入口、停车场、通景公路等处设置提示牌,劝导游客谨慎进入景区,加派应急小分队充实各薄弱环节,增设多个扫码购票通道,进一步提高效率,防止购票扎堆聚集造成拥堵;一级响应时发布停止售票公告,劝导游客到其他景区游览或其他时间段游览,立即停止售票,做好游客进出管控和解释疏导。
五、评估及工作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指导有关部门及时查找问题及原因,对整个应急工作进行评估。县假日办负责编制总结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