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篇2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采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再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室报警物业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防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报警要求
2.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2.2向"119"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物品;
E、火势情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3.成立临时指挥部
3.1物业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及秩序主管接到火警警报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3.2临时指挥部由综合管理中心、客服部、工程部、秩序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3.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3.3.2根据火势情况及时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3.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3.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3.3.6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转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他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3.3.7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3.3.8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3.3.9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进行善后工作。
4.人员的疏散和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