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创建为抓手,以见实效为根本,确保物业服务小区创建工作达标。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细化工作目标,逐条对照、逐点检查、逐项落实,责任到人。要克服畏难情绪、懈怠思想,认真排查问题,正视差距,攻坚克难。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物业服务企业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物业小区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四、奖惩措施
(一)对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考核优秀的物业服务小区,优先推荐市级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并于评比时直接加分;该物业服务企业优先推荐区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和金东区服务业重点企业,并于评比时直接加分,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予以体现。
(二)物业管理小区因整治不力被物业主管部门或市区创建办通报、约谈的,该物业服务企业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其所承接的项目及人员列入日常检查重点监管对象,并与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相结合进行处置。
物业小区文明创建工作方案3
为更好地策应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物业行业所有企业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要求,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推进的工作原则,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推动物业管理再上新台阶,以强化物业管理为手段,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再上新水平,围绕物业服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到物业管理区域内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责任,促制度健全、让群众受益,整体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破两个零,提升三项指标,实现四个转变。突破两个零即我市国家级优质示范小区、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突破零的记录。三项指标:一是新建小区实现100%覆盖率,老旧小区覆盖率逐年提高10%以上;二是物业管理区域争创平安小区、文明小区;三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群众满意率有一个明显提高。四个转变:一是小区内实现“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环境卫生良好;二是小区道路、公共场所实现“路面无坑洼、通道无占道、路灯无缺失”;三是绿化完好实现草坪无裸露;四是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完好实现正常运行。
三、创城服务标准
(一)搞好小区环境卫生,净化小区环境
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大小区卫生保洁力度。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和装修垃圾等,目视清洁;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基本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单元楼道按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保洁,擦拭楼道扶手、大门、信报箱、配电箱、电信箱、消防箱等公共设施,但最低必须做到每日清扫一次道路、广场等公共部位,每季度擦拭一次楼道共用窗户。基本达到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污迹;楼道门窗无积灰,目视基本清洁;白天雨停,1小时内组织清除主干道积水;喷水池、人工湖无漂浮物;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私种蔬菜等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绿化养护,搞好绿化美化
绿地无改变用途和破损、践踏、占用现象,无杂草,基本无裸露;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折损,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及时清除、补种,定期喷洒药物无病虫害。
(三)做好亮化工作,美化居住环境
小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按照市政府亮化要求,保证亮化时间;未落实小区亮化设施的新建小区,物业企业要积极协调开发企业,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四)加强小区管理,创造良好生活秩序
小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经营门店无出店经营和乱设摊点现象;小区广告牌、宣传牌设置不凌乱,无破损、歪斜,版面整洁;排水、排污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疏通,无堵塞、外溢现象;积极协助和配合城建执法部门拆除小区内乱搭乱建房屋;所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未召开业主大会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积极协助和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和小区业主,尽早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积极协助和配合项目所在地居(村)委会定期组织业主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默契,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关系融洽。
(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以“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为基本点,做到持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无违规行为;承接物业项目有验收手续,有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在小区物业服务办公室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严格服务标准,质价相符。要制定和完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日常保洁制度、绿化管理制度、车辆停放制度、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无任何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共用设施设备特种人员100%持证上岗,日常运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有记录,确保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和完好状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是本次创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把创城工作作为近三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并进一步修订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
的氛围。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业主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良好氛围,确保实现创城目标。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改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所承接项目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结合本小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特别是一些老旧物业小区,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整治,确保达到国家文明城市验收标准。
(四)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各区住建局在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创城服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按季对各区物业管理区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认识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大,责任心不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物业小区文明创建工作方案4
为在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内塑造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城市文明形象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文明、敬重文明、共筑文明、和谐新邻里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加强物业管理、幸福千家万户”为主题,全面查处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深入挖掘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项目)、基层物业人、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等在构建文明和谐居住生活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做出的显著成绩,树立一批物业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激发物业服务行业的工作热情,全面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深化文明程度,提升物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业主满意度。
二、评选类型、数量及条件
(一)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100名,其中企业管理层30名,基层一线人员70名)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工作能力得到广泛认可,是公司或小区的业务骨干,在行业内部及所服务的项目享有较好的'声誉;业主满意度高,无投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