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小区有安全巡逻防范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
2)新建住宅安装有楼宇对讲电控防盗装置,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楼道未被占用;
3)老式住宅安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楼道未被占用。
7、小区内有喷泉的,应保证正常开放。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
1、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7月底组织全市物业企业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员全市物业企业按照创建标准,改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各单位及所服务小区门口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标语口号见附件),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银川市市民文明公约》等主要内容,向小区居民广泛宣传,营造“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从而增强广大职工和业主的文明创建意识,激发广大职工、群众支持、配合、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
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范化服务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找出差距和不足,全面整改,争取达到规范服务标准的要求。
(三)检查、提高阶段(20xx年10月-2010年9月)
物业行业创建工作小组结合即将开展的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结合每季度开展的卫生长效检查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创建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服务标准不达标的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其改正。
(四)迎检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6月)
全国文明委将对我市70%的住宅小区进行暗访、检查,各企业在按照服务标准做好日常物业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对日常管理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的建立,随时迎接检查考核。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自下发该方案之日起,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领导要高度重视,全面发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抓,结合本单位及所管小区实际情况,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于7月30日前报我办。
2、以人为本,规范服务。各企业要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和标准,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影响和带动小区广大居民群众树立“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道德礼仪规范。
3、健全档案资料,做好自查工作。各物业企业应有比较详细的台帐资料,如:投诉回访记录、报修回访记录、大宗物品进出记录、公共程序维护员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等。对20xx年度的台帐要进行详细分类归档,认真整理,方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