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急救(修改为烧伤应急处置,下面的步骤有些不可能在现场做到,要将120结合进来)
(1)迅速脱去着火的衣服(或被热液浸湿的及沾染化学品衣服),用水浇灌或卧倒打滚等方法,熄灭火焰。
(2)用冷水冲洗、浸泡或湿敷受伤部位。
(3)现场烧伤创面无需特殊处理,只要外裹一层敷料或用清洁的被单、衣服等进行简单的包扎。
(4)尽量减少镇静止痛药物应用。
(5)对于休克患者,轻者可口服含盐饮料防治;重者需静脉补液。口服忌大量饮水,尤其白开水,一般一次口服不宜超过50毫升,谨防呕吐。
(6)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救治。
伤员转运
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处理后,应及时安排伤员转运到医院。伤员转运由救护组负责,安全保卫组协助。伤员转运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先转运重伤员,后转运轻伤员。
(2)根据伤员的受伤性质确定转运的医院。
(3)及时、快速地转运伤员。
(4)转运过程中不停止救护。
5.4.4群体堵路事件处置
发生群众堵路或争议事件后,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对事件现场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其他事故。待了解事件情况后,除再次向上级报告外,公司领导应急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劝导群众撤离堵塞路段或站点,并调整行经堵塞路段的客运班车,设置安全检查站,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安全、保卫人员应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安全疏散围观人员和车辆。并在围堵人员撤离后,做好检查清障工作。
5.4.5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法
公司收到政府公布的重大传染疫情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信息后,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相关卫生知识宣传,防止员工感染,并随时准备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客检疫和车辆消毒工作。发现疑似病源传播途径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定时消毒,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联系,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做好车辆、人员隔离消毒工作。
55扩大应急
当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不足,无法控制事态发展或事故影响到本企业以外的区域和单位时,应立即向110、122(119)等报警并立即向辖区政府、运管所、安监局、县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提供应急支援,协助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应急避险工作,请求外部力量援助。
5.6现场应急救援要点
(1)重视第一时间的紧急处置、抢险救援、疏散人员;
(2)救人为主,确保所有现场人员安全;
(3)先控制后消除,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5.7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救援小组向总指挥汇报,在得到总指挥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或由总指挥经现场视察,确认事故情况后由其发出响应终止的指令。
事故的响应终止指令由相应的救援小组组长或值守小组进行传达。
5.8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事故情况的上报应包括以下所述的文字材料及根据事故类型应采集的图片或证据资料等:
1)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的原因初步分析;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8)事故的情况报告应做到如实反映,并且尽可能详尽。
5.9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由指挥部组织落实,原则上II级、III级事故的总结报告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完成;I级事故的总结报告原则上需在事故发生后的72小时内完成,如因事故情节复杂、存在疑点的,应报呈指挥部总指挥,在指挥部总指挥批示同意后适当延时。
各级事故的总结报告经指挥部总指挥审阅批示后由指挥部统一留底存档。
6.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