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主要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2.4值班
24小时值班电话:08XX
3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针及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防大汛的要求,认真查找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大防汛工作经费投入,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车辆,保证安全度汛。
3.1预防、预警与报告
(1)预警发布
自然灾害事件预警级别按照国家国土资源部、气象部门的预告或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为依据,对公司内进行预警发布和防范。
预警信息通过公司宣传栏、驾驶员GPS车载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发布。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特点,宣传告知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以及使用的疏散路线和避难场所等情况。
(2)灾情报告
灾情发生后,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向阆中市运管局安全监督股报告。与此同时向具有隶属关系的阆中燃气公司报告。
报告内容:
1)灾情发生情况概况;
2)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灾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2应急响应
(1)预警响应
当接到预警警报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指定地点集中,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响应主要包括:
1)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确有必要时(如遇洪水即将暴发、暴雨可能袭来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公司可自主决定停运避险;
3)督促有关科室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4)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管理人员、驾驶员要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1)接到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后,公司领导、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优先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全力抢救公司财产,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件发生。同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情况严重的,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当出现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态势时公司应立即向上级请求扩大应急。
扩大应急之后,公司要按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2)处置方法和措施
(a)加强信息的采集:由XX具体负责接听电话,将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防汛指令及时的记录,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主管领导,将每天收集详细的天气预报资料和道路交通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通知各运营车辆。
(b)及时反馈信息:由XX负责各种情况的整理,并将公司领导的各种有关防汛指示传达到各运营车辆。
(C)紧急情况的处理:接到防汛和交通紧急情况的通报后,由XX迅速通知XX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各种事故情况,保证道路的畅通。避免车辆和人员发生危险。
3)采取的相关措施:
1、以公司制定的防汛预案为准则,加强车辆联络通讯,充分发挥车载GPS的作用,保障联络通讯的渠道畅通。
2、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每月15日、30日的学习机会,积极宣传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增强驾驶人员的防汛工作意识。
3、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堵塞漏洞,消除死角,加强车辆例检,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路运营。
4、落实应急机动救援车辆,随时接受市运管局防汛指挥部的调遣,担负起防汛工作的交通保障。
4)应急结束
由上级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的应急状态解除,经上级领导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应急行动终止。
由公司负责处置的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由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意见,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撤销现场应急指挥部,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3现场处置方案